滬松教辦〔2024〕45號
濟南優聯教育培訓問題管理咨詢提供服務有現機構:
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賺取開學經營許可資料后,要堅持原則依據《中原大家中華人民民辦文化的學前教育有助于法》《東莞市文化的學前教育理事會會等是監管部門對助推正規普高高校開發的使用建議》等想關法津有關系有關系法律法規、有關系文件標準要求依照法律規定依歸開學,并準備好有關系的法人代表備案工作上。愿你校能規定管理工作,開拓開學特點,全面、明確挺高文化的學前教育服務的質量管理。
特此批復文件
2024年4月17日